閥門電動執行器由電力來驅動,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、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制。由于執行器應有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于閥門的種類、裝置的工作規范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。
因此,掌握執行器正確的選擇,考慮防止超負荷(工作轉矩高于控制轉矩)的發生就成為至關重要的一環。
閥門電動執行器的正確選擇依據:
1、操作力矩:操作力矩是選擇執行器的主要的參數。電動裝置的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大力矩的1.2~1.5倍。
2、操作推力:執行器的主機結構有兩種,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的,此時直接輸出力矩;另一種是配置有推力盤的,此時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。
3、輸出軸轉動圈數:執行器輸出軸轉動圈數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、閥桿螺距、螺紋頭數有關,按M=H/ZS計算(式中: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;H為閥門的開啟高度,mm;S為閥桿傳動螺紋的螺距,mm;Z為閥桿螺紋頭數。)
4、閥桿直徑:對于多回轉類的明桿閥門來說,如果執行器允許通過的大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,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。因此,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于明桿閥門的閥桿外徑。
5、輸出轉速:閥門的啟、閉速度快,易產生水擊現象。因此,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條件,選擇恰當的啟、閉速度。
6、安裝、連接方式:閥門電動執行器的安裝方式有垂直安裝、水平安裝、落地安裝。